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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是什么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是什么

劳动工伤 2018-11-30 11028 222

解答内容

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第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三,应当避免签订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李冠萍律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注意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不能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劳动者不能是童工;

  第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应当避免签订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第四,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五,试用期的约定要合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仅限于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否则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李冠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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