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语音问答
事实婚姻怎么处理

事实婚姻怎么处理

婚姻家庭 2018-12-24 7931 222

解答内容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吴国强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事实婚姻怎么处理”这一问题!

  首先需要说明一点,现在我国是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的,这算是一个历史的名词。

  事实婚姻主要是指男女之间满足结婚的要件,但是却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因此,首先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只要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即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其次,在1994年2月1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补办结婚登记是同居关系合法化的必要条件,如果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其关系为同居关系,不视为事实婚姻。

  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

  (2)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当事人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裁定或应判决准予离婚。

  (3)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适用婚姻法第36条至第42条的有关规定。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吴国强律师
吴国强律师

服务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我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3,388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相关说法推荐

还有疑问?立即问律师

23万注册律师 · 重认证 · 24小时服务

提交问题 > 律师解答 > 查看答案 > 追问律师

今日在线咨询23,388条 ,今日在线解答34,236

相关法律知识

猜你喜欢
法律快车>法律语音问答>事实婚姻怎么处理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