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刑事案件的开庭,首先是庭审准备阶段:核对被告人的身份,宣布庭审纪律等。其次是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等。之后就是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和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交叉质证。再之后就是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最后就是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杨斌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刑事案件开庭程序有哪些这个问题。
刑事案件的开庭,首先是庭审准备阶段:核对被告人的身份,宣布庭审纪律,宣布被告人法庭上应享有的权利,宣布对本案采用的是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的法庭组成人员,如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辩护人等,并询问被告人、辩护人对审理本案的法庭组成人员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其次是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审判长询问被告人对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收到的是否一致?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是否需要补充?接着由公诉人、辩护人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对被告人先后进行发问。
之后就是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和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交叉质证。
之后就是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最后就是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