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在合同上明确写明,双方协商确定后采用某种方式来付款、预付款的数额以及违约责任等等。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吴娟律师,我为大家回答以下问题。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预付款的特点:
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
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
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上的付款方式怎么写,合同上的付款方式一般是采用现金的形式,如果遇到特殊情况要双方协商确定后采用某种方式来付款,但是一定要有付款结果的确认方式,而且在付款出现阶段型和多样型的时候,一定要在定同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做一个明确的注释,同时要有对每个方式及阶段的违约责任!
以上是我的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