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利:(1)内部治理结构简化,经营管理方式灵活,提高工作效率。(2)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有限责任原则使风险可控等等。弊:(1)一人有限公司因为没有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和监督,容易出现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相混同。(2)不能成立独资子公司,其法人也不可以再投资成立另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制约公司壮大。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张莉萍。下面为大家解答关于一人有限公司的利弊问题。
根据《公司法》57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弊端:一人有限公司因为没有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和监督,容易出现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相混同的情况,进而需要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了避免出现混同,一人有限公司必须每年都经会计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然后出具审计报告。这就加重了一人公司的负担,增加了公司运作的成本。
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立独资子公司,其法人也不可以再投资成立另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就制约了公司的发展壮大。
当然,一人有限公司也存在以下优点:
(1)内部治理结构简化,经营管理方式灵活,提高工作效率。
(2)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有限责任原则使风险可控。
(3)保护商业秘密方面有很大优势。
(4)对于家族企业的一人公司,若原有股东死亡,可继承维持公司继续经营,不致因股东死亡而解散公司进而也保护社会利益。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