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对临时号牌的使用时间、机动车质押办理等方面做了规定: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分为十五日、三十日、九十日,包括工作日和节假日。若机动车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
一、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对临时号牌的使用时间、机动车质押办理等方面做了规定: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分为十五日、三十日、九十日,包括工作日和节假日。其中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二、若机动车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