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分公司注销的流程如下:公司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材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等等。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熊雪娟律师。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注销的流程如下:
1、公司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需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所有国、地税有关材料和备案公章。
3、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备案相关文件。
4、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债务得到履行。
5、刊登注销公告并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6、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相关资料。
二、注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