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我国《刑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傅春萍律师。
我国《刑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为了审判实践中对此类案件进行准确的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5月15日颁布实施了《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其中明确规定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即构成本罪,如果涉爆物品达到前述标准五倍以上则属于“情节严重”。
但该解释运用到审判实践中很快暴露出一些问题,实践中存在个人因生产、生活所需私自制造爆炸物的情形,如农村地区为平整土地、开采山石等,此类案件涉及的爆炸物数量不大,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小,也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如果依然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处罚则量刑畸重。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