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企业注册资金抽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⑴利用股东地位,特别是控股关系,强行从公司帐上划走资金。⑵公司从股东手中购回股权,但未办理减少股东登记。⑶违反公司法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先行分配利润等等。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康宁律师。
企业注册资金抽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⑴利用股东地位,特别是控股关系,强行从公司帐上划走资金。
⑵公司从股东手中购回股权,但未办理减少股东登记。
⑶违反公司法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先行分配利润。
⑷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弥补上一年亏损前分配利润。
⑸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⑹公司向股东支付相当于股本金的货币但股东仍持有股权。
⑺股东利用亲友或自己控制的其他经济主体实施关联交易,转让利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及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给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