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1、就形式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就内容而言,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合法。3、是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来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1条和第210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就约定的时间起生效;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缪亚林律师。
1、就形式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就内容而言,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合法。这个问题在借款合同的订立实际中往往又是复杂的。
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货币借贷关系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例如超过国家规定的利息,其高出部分就是无效的。
另一种情况是,借款合同附加内容或者条件的合法性问题。
3、是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来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1条和第210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就约定的时间起生效;但当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是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
所以,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之外,其他的借款合同都是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即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贷合议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而不是贷款人将货币实际交付给借款人时生效。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给您提供法律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