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首先,忠诚地、勤勉地履行代理职责。其次,将代理行为产生的权利和收益及时的转给委托人。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缪亚林律师。
首先,忠诚地、勤勉地履行代理职责。代理人应当为了委托人的利益,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在授权范围内积极、认真、有效地进行代理行为。
其次,将代理行为产生的权利和收益及时的转给委托人。
(3)负担一定的报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1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4)应当是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5)原则上不得将代理权转委托给他人。代理人应根据委托亲自进行代理行为,因为委托代理是基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而产生的;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代理人不得把委托人委托的事务授予给其他人,让别人代替其履行代理义务。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给您提供法律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