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1、挂靠人为实际施工人,其有权向工程发包人(建设方)与被挂靠人(转包方)主张工程款。2、法院有权收缴双方因履行挂靠合同的非法所得。3、被挂靠人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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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挂靠人为实际施工人,其有权向工程发包人(建设方)与被挂靠人(转包方)主张工程款。
依据工程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如果工程建设方未支付工程款的,挂靠人可以直接向工程建设方索要工程款;如果工程建设方已经将工程款支付给被挂靠人,那么挂靠人可以直接向被挂靠人主张权利。
2、法院有权收缴双方因履行挂靠合同的非法所得。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法院可以收缴非法所得。具体收缴的对象是:
对于挂靠人而言,其非法所得应当为扣除实际施工成本以外已经实际取得的工程利润。
对于被挂靠人而言,其收取的工程管理费应当被收缴。
3、被挂靠人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