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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营养费和护理费还赔吗

出院后营养费和护理费还赔吗

损害赔偿 2019-10-21 37662 222

解答内容

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尹品华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

  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

  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酌情花费的数额。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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