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继承律师

商丘
继承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继承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柘城县律师-李政律师
服务 2489人好评 13 响应 1小时
河南商丘市文化路东段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李政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柘城县律师-陈月霞律师
服务 2720人好评 16 响应 1小时
河南省商丘市神火大道与珠江路联合大厦14楼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陈月霞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柘城县律师-吴舒琪律师
服务 142人好评 27 响应 1小时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联合大厦18楼1810室
经验丰富
吴舒琪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柘城县律师-李红凯律师律师
服务 0人好评 0 响应 1小时
河南省永城市欧亚路金博大广场东塔16楼
李红凯律师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柘城县律师-马原律师
服务 6人好评 0 响应 1小时
虞城县建业臻悦汇写字楼408室
马原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柘城县律师咨询
柘城县律师问答
在哪些情况下会剥夺继承权
  会剥夺继承权的情况是该继承人实施了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或者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又或者是有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情况的。
#财产继承权
人看过
在哪些情况下会剥夺继承权
代位继承能否继承全部遗产?
  代位继承是不能继承全部遗产的,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的范围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如果是因为代位继承发生纠纷的,则是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下来的,则是可以申请调解或者是起诉处理。
#代位继承权
人看过
代位继承能否继承全部遗产?
不继承遗产是否可以摆脱债务的责任纠纷
  不继承遗产是可以摆脱债务的责任纠纷,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如果是继承人自愿偿还债务的,法律也不会禁止。
#遗产分配
人看过
不继承遗产是否可以摆脱债务的责任纠纷
私生子是否能够享受遗产继承权
  私生子是可以享受遗产继承权的。在司法实践当中,继承权纠纷的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权纠纷的民事案件一般会在六个月内作出判决。
#财产继承权
人看过
私生子是否能够享受遗产继承权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哪些
  谁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哪些行为会丧失继承权?房产继承顺序如何?本文详细解读《民法典》中关于继承权的规定,助你了解继承权的相关知识,避免法律纠纷。
#继承人范围
人看过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哪些
老人去世孙子有遗产继承权么
孙子在一定条件下有继承爷爷财产的权利。老人去世 ,孙子是否有老人遗产继承权。先看老人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之行继承。无遗嘱,就要按照老人第一序列继承人,死在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如果孙子的父亲先于老人死亡,那么孙子可以作为父亲代位继承人代替行使继承权和享有继承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你好,商丘市地区老人去世必须火葬吗?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并没有国家政策规定,都是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地方性法规一般都是规定,如果死亡老人以及后人家住城市的就要求葬在公墓,乡镇的就可以回乡自行安葬。但是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六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九条 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非火葬区的公民在火葬区区域内死亡的,应当火化。是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赠与父母的房子还能再赠回么
赠与父母的房子还能再赠回么
法定继承法律效力是如何样的
法定继承法律效力是如何样的
无结婚证继母能不能继承权
无结婚证继母能不能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