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0-07-27

摘要 大家都知道的是关于房屋拆迁是需要一定的许可证明的,不然不允许擅自拆迁房屋,现在大家都在拆房子希望能够加盖更好更大的房子,所以接下来小编整理的关于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知识大家一定要仔细了解一下是最好的,所以为大家依次解答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房屋拆迁办理流程

一、拆迁申请的流程

1、拆迁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拆迁申请,提交相应文件、资料,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人填报《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申报审批表》。

二、拆迁许可证审批的流程

1、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2、属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3、跨区、县建设工程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国土房管局在审查房屋拆迁申请时,设计拆迁中央国家机关、军队所有房屋时,应当征求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5、区、县国土房管局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准备材料有什么?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拆迁房屋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县房地局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报经市房地资源局审核:

(一)被拆除房屋建筑类型为新式里弄、成套独用新工房、花园住宅、公寓的;

(二)拆迁期限超过一年的;

(三)市人民政府规定由市房地资源局审核的其他情形。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载明拆迁人、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等事项。对于符合拆迁许可证核发条件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核发拆迁许可证,同时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对于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资金不落实的项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核发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上面已经详细说明了关于房屋拆迁的办理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般的流程是先申请房屋拆迁申请,然后提交相关的房屋资料,经由审核等待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下发,一般来说审核以及办理时间需要三十个工作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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