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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生效时间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02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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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发生的事情多种多样,法院每天都要接到诉讼请求,但是司法资源也是有限的,大部分情况下,会先进行调解,能私下解决的都会安排协商,若是同情调解,法院可以出具书面调解书,那么调解书生效时间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调解书生效时间是怎样

  1、民事调解不同于判决,或者裁定。一般只要法院制作调解书后盖章,并送达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就立即生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并不是所有的调解结果都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调解书怎么写

  主要由下列三部分组成:

  1、首部,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标题和编号,标题写明“调解书”,并在其右下方写明文书的编号。

  (2)申请人栏内写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和地址;有代理人的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和地址等。

  (3)在被申请人栏内,写明被申请人名称、姓名和地址;有代理人的,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和地址等。

  2、正文,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和发生的争议事项,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仲裁或调解要求。

  (2)仲裁员的选定及其工作情况和结果即“XX仲裁委员会根据合同的仲裁条款受理了本案,组成以XXX为首席仲裁员,XXX和XXX为仲裁员的仲裁庭,(或组成以XXX为独任仲裁员的仲裁庭)经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庭进行了庭前调解。通过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3)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

  (4)调解费金额的分担。

  3、尾部,依次写明:

  (1)调解书份数及分持情况;

  (2)仲裁员、秘书签名,仲裁委员会盖章;

  (3)制作调解书的日期和地点。

  三、调解书不履行怎么解决

  调解书或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法院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第二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

  (2)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调解书生效时间是怎样”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调解书上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一般只要法院制作调解书后盖章,并送达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就立即生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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