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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民事立案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8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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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在公众的心目中是神圣的,为老百姓支持正义,很多民事纠纷都是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不过也不是所有案件法律都会受理,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如何才能受理需要先分析清楚,那么我们来看下人民法院民事立案程序,来为大家解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人民法院民事立案程序

  1、起诉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方式,应当以书面起诉为原则,口头起诉为例外。在工程实践中,基本都是采用书面起诉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起诉状中最好写明案由。民事案件案由是民事诉讼案件的名称,反映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法院将诉讼争议所包含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概括。

  2、受理与立案

  《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程序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

  1、当事人陈述: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

  2、出示证据和质证: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三、民事诉讼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谓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般是指在政治上或经济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立案程序”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民事案件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经过审查之后,符合条件的受理立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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