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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班主任私招借读生收费超百万,教育部严禁违规招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27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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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信息“十公开”等规定。但是近日,一中学班主任私招借读生收费超百万,教育部严禁违规招生。下文法律快车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中学班主任私招借读生收费超百万,教育部严禁违规招生

  近日,有自称涡阳四中老师的网友反映,涡阳四中三个年级两学期借读费由三个年级主任收齐,并上交学校,学校在校园内多处张贴公示,累计有几百万元。“请问这笔钱到底在何处?什么时候发放?”

  对此,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应称,网友反映涡阳四中借读费发放的相关问题,亳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涡阳县政府认真调查。

  经查,网友反映未发放的借读费,其实是涡阳四中部分班主任私自招收借读生,并违规收取的费用。该问题已被涡阳县委巡察组发现,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违规收费超百万元,统一上缴财政

  4月26日上午,涡阳县教育局相关科室获悉,涡阳四中违规招收借读生的事情是从2020年开始的,“涉及的违规收费并非几百万,而是100多万元。”

  目前,涡阳四中已安排各班对借读生进行清理,并将违规收取的费用统一上缴财政。目前,涡阳县委县政府要求,涡阳四中在今年秋季开学之前,将违规入学的借读生清理完毕,秋季开学之后每个班级不得超过50人。

  后续将对涉事学校和老师进行处理

  涡阳四中创办于1997年,是安徽省首批、涡阳县第一所省级示范高中。近年来,安徽省教育主管部门多次出台政策要求,同城范围内(指市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相关人士表示,对涡阳四中和相关老师的处理意见还没有最终出来。“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进该问题整改情况,督促学校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二、政府相关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通知》强调,各地要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本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加强高中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定期核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公布具备资质学校,于每年5月底前面向社会公布。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周密细致地做好高职扩招的补报名、资格审核、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认真组织开展高校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加大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获取高考报名资格行为。严格高考加分资格审核,严格执行加分政策使用范围。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在不同的招生阶段,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督促检查力度,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在国家教育考试的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民办学校办学条件等方面的年度检查制度。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招生工作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县(市、区)审批的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经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在本市域内招生。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空挂学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中外合作办学,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 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

  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监管,对电脑派位招生入学工作过程等进行全程监督。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依据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未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面临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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