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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车能过户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24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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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进行购买的时候,其实是需要进行过户的,但是也会有一些车不能进行过户的,对于这些能过户于不能过户的是没有标准的,这些都是需要去了解一下的,所以拍卖车能过户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拍卖车能过户吗

  我国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一般情况下,法院拍卖车可以过户。过户方要带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行驶证的证明等材料。接着,车管所会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行驶证作废。并且在办转移登记时,给过户方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等。

  二、如何确定拍卖成交价格

  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

  拍卖多项财产时,其中部分财产卖得的价款足以清偿债务和支付被执行人应当负担的费用的,对剩余的财产应当停止拍卖,但被执行人同意全部拍卖的除外。拍卖的多项财产在使用上不可分,或者分别拍卖可能严重减损其价值的,应当合并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有两个以上执行债权人申请以拍卖财产抵债的,由法定受偿顺位在先的债权人优先承受;受偿顺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决定承受人。承受人应受清偿的债权额低于抵债财产的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补交差额。

  三、司法拍卖流程有什么

  1、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

  如果被执行人要求自己自行变卖财产的,法院依照《执行条例》第48条的规定,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有效控制变卖的价款。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财产的情况,《执行条例》只拟定可以准许,但不是应当。法院应根据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信誉程度,依职权做出决定。如准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应给其10日以内的时间,同时,法院在得款后,才能将查封财产予以解除查封,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3、司法拍卖方式

  目前一般情形都采用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拍卖,但网络司法拍卖不能够完全取代传统司法拍卖,并非所有的物质都可以上网拍卖,当涉及到一些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拍卖标的,可能仍需要采取传统的拍卖方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拍卖车能过户吗的相关介绍,拍卖车都是可以进行过户的,但是不管是哪个部门进行过户都是有需要去进行准备的材料的,可以好好的去了解一下过户的材料的,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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