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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违法建筑给补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18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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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建设进程的加快,我国对于违建建筑的拆除行动也更加严厉了,那么什么样的建筑才算违法建筑呢,如何认定,而且一般来说违法建筑是无法获得赔偿的,但是有几种特殊情况除外,接下来便有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如何认定违法建筑给补偿

  以下几种违法建筑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的

  第一种 历史原因造成的“违建”

  这部分违建大多出现在农村,因政策历史原因,有一部分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被认定为“违建”的房屋建筑在建造时按照当时当地规定不需要经过规划部门审批,只要取得村委会同意即可建造。但如果简单粗暴地认定这些因历史原因成为“违建”的房屋在拆迁时不予补偿,对被拆迁人来说显然并不公平,也有违法理。因此,这部分房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补正办理相关证件,在拆迁过程中也需要考虑历史原因和实际情况进行一定补偿。

  第二种 无抢修故意,超过行政处罚时效

  这种“违建”的概念中有两个关键点:1、是没有抢修故意,仅仅是出于农民本身缺乏法律常识,延续以往认定习惯,误以为经村上同意就可以建造房屋,并非出于骗增补偿的故意而建造房屋;2、该建造行为具体认定和处理时间点超过行政处罚时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被拆迁人家中待拆迁“违建”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应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基于已经稳定的社会关系不予追究,在拆迁过程中也应当纳入拆迁补偿范围内,给予一定补偿。

  第三种 因主管部门过错形成的违建

  此种情形较为特殊,形成原因主要是村镇干部或主管部门失职怠工,对村民提出的盖房申请口头同意,但因种种原因并未按规定流程和要求办理或拖延办理,或采取其他口头哄骗、欺瞒方式导致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盖建房屋既成,最终却被认定为违建。这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人如能举证证明曾经上交建房申请,并有证据证明建房申请已经村镇领导的批示,则视为政府默许,应当划入拆迁正常补偿范围。

  第四种 以罚代拆,一事不再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时效规定,因政府积极履责,在2年内采取以罚代拆、以罚代管等措施,或不作为的“违建”应被推定为政府默许,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已经处理的这部分违建也应在拆迁时划入补偿范围。

如何认定违法建筑给补偿

  二、如何认定违法建筑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⑵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⑶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⑷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⑷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三、违章建筑举报途径有哪些

  如发现有违章建筑,可向城市建设局下属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举报,或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只有符合条件的特殊违章建筑才能获得相关的赔偿补助,如果是一般的违法建筑是没办法要求赔偿的因为是本身违法建设的产物,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找的关于如何认定违法建筑给补偿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其他什么需要帮助的欢迎前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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