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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26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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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是近些年来发生率非常高的案件,给我们国家的治安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同时也对一些家庭和个人造成了可怕的伤害。对于刑事案件,我们国家不仅对犯罪人进行处罚,而且还会要求其赔偿。下面我们请法律快车小编给我们介绍下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

  一、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

  二、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6条无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根据本条规定,国家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包括如下两种: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

  (1)查封。在刑事诉讼中,查封是指司法机关将可以用证据或与案件有关不便提取的财物予以就地封存的一种措施。

  (2)扣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扣押针对的是物证、书证。所谓扣押物证、书证,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发现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文件,依法强制扣留的一种刑事强制性措施。

  (3)冻结。冻结是指司法机关在案件的侦查和审理中发现被告人的存款、汇款与案件有直接关系时,要求有关单位对其存款、汇款停止支付或者转移的一种措施。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司法机关可以采取查询、冻结措施。

  (4)追缴。关于追缴措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

  2.再审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

  三、罚金和没收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第一,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判决必须生效,而且已经执行。判决没有生效。受害人可以通过上诉的途径申请纠正。判决生效但没有执行的,没有发生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财产损害事实,不产生国家赔偿责任。

  第二,生效判决经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受害人被宣告无罪。刑事赔偿以公民无罪为前提。如果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被告人无罪,说明原判处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错误,如果已经执行,国家当然应予返还,如果因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亦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经审判监督程序,公民被仍然被确认有罪,即使原判决被变更,国家仍然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针对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的详细介绍。对于刑事案件我们国家是严惩不贷的,如果身边有犯罪情况发生,那么一定要及时举报,包庇也是属于犯法行为。如果想要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法律快车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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