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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碰掉桶酱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30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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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逛超市的时候,如果时间比较充裕的话,基本上都会每个区域闲逛,看有哪些需要购买的,不过如果是带小孩一起去的话,有时候他们一不小心很容易把货柜上的东西弄掉,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所以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跟大家一起来看看在超市碰掉桶酱怎么办

  一、在超市碰掉桶酱怎么办

  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货物有出现损坏,没办法进行销售的话,一般是直接按照产品的原价进行购买或者赔偿。

  二、小孩在超市受伤可以向经营者主张损害赔偿吗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顾客在商场滑倒,造成顾客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的规定承担责任,根据该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见,顾客因在商场内滑倒受到损害,商场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向顾客承担侵权责任。

  三、顾客在超市受伤谁赔偿

  1、在超市购物被人打伤,超市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还需要赔偿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第2款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第一千二百零八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见,消费者在旅馆、饭店、商店、银行、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因为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这些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其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顾客在商场内滑倒,可以向经营者主张损害赔偿吗?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第2款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顾客在商场滑倒,造成顾客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千二百零八条的规定承担责任,根据该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见,顾客因在商场内滑倒受到损害,商场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向顾客承担侵权责任。

  3、在商场摔伤入院,可以要求商场赔偿误工费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由此可知,受害人在侵权行为中遭受人身伤害,可以依法要求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此外,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及第一千二百零八条的规定,商场、旅店、超市等服务单位的经营者应当对顾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商场、旅店、超市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就构成侵权。可见,消费者在商场摔伤住院,商场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消费者不但可以要求商场经营者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也可以要求商场赔偿自己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有时候我们会看到一些新闻,就是有些人不小心将超市的酒水打破,这时候就将面临原价赔偿。不过有的时候超市员工会趁机占便宜,将原价提高,那么这时候首先就要跟着法律快车小编学习相关法律,知道在超市碰掉桶酱怎么办,这样才能更好保护自己权益,另外有不懂的建议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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