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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一直没人来交接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02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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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员工因为工资或者是工作环境不理想等情况会选择离职,在离职的时候有些工作是需要进行交接的,这样才不会耽误工作的进度。但是有些公司因为一些原因迟迟不安排交接的人员,这样对于想要离职的员工来讲是不利的。那么离职后一直没人来交接怎么办?下面请法律快车小编介绍下。

  一、离职后一直没人来交接怎么办

  1、不办理工作交接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所以,为了确保劳动者能够按时交接工作,可以与其约定相关的经济补偿金等都于交接完毕时支付。

  2、制定规章制度来规范劳动者的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员工离职时应该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并在规章制度中对此进行具体、详细的规定。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将“劳动者拒不配合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的”视为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3、让不办理交接就“自动消失”的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加入劳动法规定的“因劳动者不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条款,并将之细化,以此来约束员工。

  二、员工主动辞职能得到补偿吗

  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2、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提出辞职,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没有补偿或赔偿的。

  三、试用期不给工资怎么办

  当被拖欠工资时,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想维权就要保存下列证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当用人单位在辞职后不发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时,可以有下列途径解决: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

  2.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劳动监察投诉比较简单一些,适合少量工资,争议较少的情况,免费。

  劳动仲裁程序多一些,适合较为复杂或工资较多,或者需要申请经济补偿、赔偿金等情况,也是免费。

  3.收集相关证据。

  上文就是针对“离职后一直没人来交接怎么办”的介绍,法律快车小编表示,在正常的情况下,不管是自己离职还是被公司辞退,都需要进行工作的交接。如果是因为员工的原因没有交接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话,那么员工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想要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法律快车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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