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补充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18 12:55
人浏览

  我们都知道养老保险属于国家对企业硬性要求的“五险一金”当中的内容,但是补充养老保险既不属于社会保险也不属于商业保险。那么,补充养老保险计算方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补充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一般采用个人账户,也就是说企业或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入职工的个人账户,计算方法一般可以按企业当年补充养老保险费的人均额为基数乘以系数,系数可按职工的本企业的工龄、职务、职称、岗位等因素确定,而诸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员工,则可以相应提高系数,以作鼓励。

  二、补充养老保险金领取流程

  符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的职工可从自己的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分次领取补充养老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按个人帐户储蓄额的多少确定。职工退休前遇到特殊困难时,经批准可以从其个人帐户中提前支取一部分补充养老金。在职工违法、违纪、离职等情况下,如何计发补充养老金按照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方案规定办理。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余额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在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已经退休的人员,是否给予追加性补充养老金,以及给付的办法和标准应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方案中确定。

  【附:补充养老保险领取四种情形】

  1、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

  2、员工在职期间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领取;

  3、出国定居提前领取;

  4、重大疾病无劳动能力的提前领取。

  三、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其中,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在满足社会统筹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帮助企业员工建立的超出基本养老保险以上部分的一种养老形式。它属于团体寿险的一种。

  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为缴费基数;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为缴费基数。

  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过部分应缴的社会统筹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记入个人补充养老保险账户。 按规定,只有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就应该按照个人的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且全部个人缴费都计入个人帐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计算方法的相关知识,计算方法一般可以按企业当年补充养老保险费的人均额为基数乘以系数,系数可按职工的本企业的工龄、职务、职称、岗位等因素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