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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现任配偶签字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19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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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之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在处理财产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如果出现一方私自将共同财产处理的情况,另一方可以追究相应的责任。那么,婚前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现任配偶签字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前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现任配偶签字吗

  婚前全额购买的房产(包括预售的期房),婚后才办理房产证的话是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双方都签字的。但是如果是婚前首期,婚前婚后还贷的,可能就需要了。

  二、离婚房屋过户给子女费用是多少呢

  (一)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

  (二)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三、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婚前有个人买的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无权分配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具体的情况应当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诉至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在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下判决。如果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权益的,对于夫妻双方各自的财产法院也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实践当中对于夫妻双方存在有书面约定的,约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如果在实际生活中有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的工作等方面作出了较多贡献的,在离婚时法院可以决定对其予以适当的补偿。

  离婚时,如果一方存在生活方面的困难的,另一方要从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比如住房方面适当放松等,具体怎么办还是以双方协商为主,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同时,离婚时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也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存在共同财产不能清偿共同债务的,或着是有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要由双方协商怎么清偿,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依旧是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前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现任配偶签字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房主的房屋是在婚前购买的,则属于房主的婚前财产,不需要配偶的同意。若是在婚后购买的,属夫妻共同财产,则一定要有配偶同意的书面证明。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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