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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鉴定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27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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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要根据实际案件的严重程度是如何,以及具体造成的损失是多少。出现人员伤亡时的医疗费用等等事项来确定赔付金额。那么,交通事故死亡鉴定标准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死亡鉴定标准

  (一)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统计:受害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注:截至2009年7月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为50元/天

  (四)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五)丧葬费的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扶养年限

  注:扶养年限: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七)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八)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九)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十)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一)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注:赔偿年限: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工作通常都由交管部门来认定,然后,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数额。因此,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除非事故情节轻微且当事人同意和解外,否则最好都报警,以免怕麻烦而造成更多的麻烦。通常,交管部门是根据行车记录仪、摄像头,以及路况痕迹等来认定和划分交通事故的责任。

  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鉴定期限是多久

  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死亡鉴定标准的相关知识,交通事故对死亡的人进行鉴定一般可以确定事故等级以及事故责任人责任的大小,死亡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交通事故的证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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