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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赔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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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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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赔偿怎么办

1.面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赔偿的情况,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当对方拒绝赔偿时,可通过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来追求赔偿。

4.此外,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可采取保全措施,确保赔偿的实现。

5.附带民事诉讼应当与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在特定情况下,为防止审判延迟,可在刑事审判后继续处理附带民事诉讼。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时机

1.了解附带民事诉讼的正确提起时机对于保障受害人权益至关重要。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应在刑事案件立案后、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提交。

3.若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未提起,将失去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但仍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4.对于已经在侦查、预审阶段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并记录在案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三、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

刑事案件的受害者在考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必须确认自己是否具有主体资格。主体资格包括:

1.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

3.被害人死亡后的近亲属;

4.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时,人民检察院。

满足条件的受害者若遭遇拒赔,可以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提出诉讼请求并不保证赔偿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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