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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永久转让协议书需要公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3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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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践过程中,土地永久转让,双方当事人需要书面签订协议书,即土地永久转让协议书。那么,土地永久转让协议书需要公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永久转让协议书需要公证

  依当事人的约定,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

土地永久转让协议书

  二、农村土地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

  地块数(块)

  坐落(四至)东:南:西:北:

  面积(亩)

  质量等级(肥力水平)

  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下列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重新办理承包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三、土地转让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如果转让方具备土地使用权证,且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那么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土地永久转让协议书需要公证的相关知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如果转让方具备土地使用权证,且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那么一般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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