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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24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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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往往是有相应的年限规定的,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年限不同,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的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的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的规定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计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存量房屋转让后改变用途为商业、旅游、娱乐、金额、服务业等用地的,受让方须向土地管理部门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标准是按照土地等级、土地用途、建筑容积率来确定的,它相当于外商投资企业5年的土地使用费,其具体计算公式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面积x5年土地使用费x容积率系数。

  其中,容积率系数在1.8以内(包括1.8)的,按100%计算;超过l.8的部分,按50%计算。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面积(20)x 5年土地使用费(二级土地住宅为每年 100元/平方米)x 容积率系数 该房屋的容积率=建筑面积/占地面积=120/20=6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 x 5 x 100 [1+(6-1.8)/2]=31000(元)

  如果原出让土地并不改变用途的,则毋须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的的相关内容,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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