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车祸赔偿金额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5 12:07
人浏览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按照有关的流程进行处理,首先要通知交警和医护人员处理现场,对于伤残的人员进行及时处理。那么,车祸赔偿金额多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车祸赔偿金额多少

  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来确定。

  交通事故的赔偿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意外中对受害人的人身导致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花费。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限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计量人身损害赔偿准则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限定,单独计量,比如医疗费的计量准则,按照受害人的事实上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判定等进行认定。

  因交通意外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分别,也会有分别的赔偿准则,但通常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事实上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交通意外导致人员丧命,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意外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丧命赔偿事项与相关准则。受害人丧命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导致的各类花费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命赔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解决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法花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量准则,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纪与劳动本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8条的限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本领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乡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准则计量。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量至十八岁;被扶养人无劳动本领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量二十年。但六十岁以上的,年纪每增加一岁减少2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量。

  在实际当中,还有可能会存在需要进行精神损失赔偿的情形,精神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即适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损害致残或丧命,不适用于交通意外中的财产性物件损毁等,比如宠物狗遭到交通意外丧命的,即使其主人将宠物狗视为家人也不能提议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计量准则,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答允予以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诉讼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赔偿谁说了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等相关法律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需要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并且有可能在治疗过程中转院治疗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支出,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笔财产损失,这一损失与加害人的加害人的行为存在相当因果关系,按照侵权法的理论,赔偿义务人对此应承担义务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因对方失误造成的事故,这时受害方应保持冷静应该向有关法律事务所咨询该事故所涉及的交通费。

  交通事故一方全责的,伤者赔偿数额应该由侵权人承担,如果侵权车辆投保保险,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限额饿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三、出了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太大赔不了怎么办

  出了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公司限额赔偿,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赔偿,如果责任人无力赔偿的,受害人可以起诉责任人,由法院强制执行,确定无力赔偿的,可以协商分期偿还或者中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执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赔偿费用支付方式】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车祸赔偿金额多少的相关知识,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来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