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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签了,又后悔了,怎么取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16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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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与他人签订合同之后,也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出现了反悔的意愿。那么,担保合同签了,又后悔了,怎么取消?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担保合同签了,又后悔了,怎么取消

  (一)约定解除

  在签担保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担保合同的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有解除权的一方就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了。

  (二)协议解除

  1、主合同当事人如果协商一致解除了住债权债务合同的,原则上担保合同也随之解除了。

  2、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担保合同,需注意的,此时,如果如债权人不愿意放弃担保权利,此时可由债务人别行提供抵押物或由其他第三人提供抵物押或作保证人,订立新的担保合同,从而解除原本的担保合同。

  (三)法定解除

  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等在主合同出现下列法定情形时,可以依法解除担保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如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有哪些

  借款合同中的保证条款规定如下: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三、保证合同可以先于主合同签署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在未签订主合同的情况下,先签订担保合同是无效的,应该先签订主合同后再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担保合同签了,又后悔了,怎么取消的相关知识,这里有三种解除担保合同的方式可供选择,具体来说就是约定解除、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这三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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