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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变更规划需经业主同意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2-10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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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我国小区在进行变更计划过程当中,是需要进行公示处理的,同时对于同业务的业主在进行生活的时候是需要知道一些变更情况以及信息,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小区变更规划需经业主同意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小区变更规划需经业主同意吗

  需要,规划部门需要公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一书两证”)受法律保护,不得违法变更已经生效的“一书两证”。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不得影响社会公共利益。

  变更建设主体等不涉及实体内容的,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文件或者证明材料,由原审批部门直接办理变更手续;变更“一书两证”,不涉及城市规划强制性指标调整的。

  由原审批部门直接办理变更手续;变更“一书两证”,涉及强制性内容调整的,由原审批部门受理并提交局业务会讨论,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

 小区变更规划需经业主同意吗 

  二、小区物权怎样划分

  除城镇外,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都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物业只是对公共区域代为管理,小区内的广告牌收入、公共配套活动场地经营收入、通信运营商入场费等收入情况,业主可要求物业予以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三、小区公共收益包括哪些

  (一)利用小区公共道路或公共场地划入停车位,收取的车辆停放费;

  (二)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广告费,如路灯广告、电梯广告、广告灯箱(牌)、横幅、宣传栏等;

  (三)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出租费费;

  (四)其他公共收益(快递代收、基站建设、会馆会所经营等费用)。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小区变更规划需经业主同意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小区在进行变更途径过程当中,它的规划手续以及一些方案是需要通过其他业主的同意才能够经营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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