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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23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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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都会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很多劳动者在买房时都会用公积金办理贷款,那么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二、公积金可以自己交吗

  原则上来说个人是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假如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因为我国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但是假如你可以找到挂靠单位,自己缴纳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你需要承担所有的公积金费用,然后让该单位帮你缴纳,这也是很多人通常采用的一个方法。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如下材料的: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以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在发放工资的时候进行代扣的,并且要加上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相关内容,: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五年内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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