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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了怎么补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05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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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票丢了怎么补救

  1.当发票丢失时,应迅速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一旦发生发票丢失情形,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这是基本的补救步骤,对于不同类型的发票丢失,还需要进一步采取具体的补救措施。

  二、各种情形补救措施

  发票丢失可分为三种情况:发票未开出即丢失、发票开出未认证时丢失和发票开出并认证时丢失。针对每种情况,补救措施如下:

  1.发票未开出即丢失:购票单位应于事发当日书面报告国税机关,报告内容包括专用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

  通过国税机关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申明”。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票的一般纳税人,还应持IC卡到国税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手续。

  2.发票开出未认证时丢失:分为丢失发票联、丢失抵扣联和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三种情况。

  (1)对于丢失发票联,可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正常认证,并将其作为记账凭证,同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对于丢失抵扣联,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正常认证,并将其作为记账凭证,同时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对于同时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购买方需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并由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认证相符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和开票方税局开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交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发票开出并认证时丢失:分为丢失发票联、丢失抵扣联和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三种情况。

  (1)对于丢失发票联,可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其复印件留存备查。

  (2)对于丢失抵扣联,只需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对于同时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开票方需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三、发票认证后丢失处理

  如果发票在认证后丢失,处理措施会相对简单一些。

  1.对于丢失发票联的情况,可以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其复印件留存备查。

  2.对于丢失抵扣联的情况,只需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对于同时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情况,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然后,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在发票丢失后,及时采取正确的补救措施对于减少损失至关重要。不同情况下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

  遇到发票丢失,你知道如何正确应对了吗?记得收藏这篇文章,以备不时之需。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快来法律快车提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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