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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发票丢了,门诊发票上写遗失不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1-03-05 07: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申请人请提供以下资料:
    1、遗失发票开票明细。
    2、发票遗失作废声明。
    3、遗失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其次,由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核实其信息真实性后出具《遗失已填开发票处理意见单》,申请人凭此作为记账凭证。
  • 发现发票遗失后立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丢失、被盗发票清单》、《〈普通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再写一份申请说明遗失原因,连同遗失证明的材料等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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