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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处罚款多久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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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7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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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金也是一种刑罚方法,即法院判处犯罪分子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其属于一种附加刑,一般会在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之后并处罚金,那么法院判处罚款多久交?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院判处罚款多久交

  法院的判处罚金会在判决书中作出缴纳时间的判决事项的,须按判决的指定期限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具有上述减免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二、法院判罚款没钱怎么办

  罚金,属于法院判决财产刑的一种。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三、法院的罚金可以不交吗

  法院的罚金不可以不交。

  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院判处罚款多久交的相关知识,一般犯罪分子被判处罚金的,应该在判决指定的期间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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