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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和户口有关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14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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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房屋拆迁是有一定的补偿的,但是是拆迁补偿,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不是说想要补偿多少就能补偿到多少的,所以在拆迁补偿方面的知识,我们还是需要多去了解的。那么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来介绍一下拆迁补偿和户口有关吗

  一、 拆迁补偿和户口有关吗

  拆迁补偿一般和户口有一定的关系,具体以拆迁补偿公告的方案为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第一款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 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拆迁补偿标准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需要找哪个部门

  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该条规定了征收行为的实施机关,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六条规定了监督与指导的职责,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这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中各个部门的职责的法律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介绍关于拆迁补偿和户口有关吗?那么通过上述的学习,我们了解到了拆迁补偿是和户口有一定的关系的。文中还介绍到拆迁补偿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如果在生活中遇到拆迁补偿的纠纷,也是可以去相关的部门投诉的。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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