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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房租违约金按什么标准收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0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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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外进行打工的时候,现在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有员工宿舍的,在没有的情况下,是会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的,那么拖欠房租违约金按什么标准收取?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拖欠房租违约金按什么标准收取

  房屋出租合同没到期,不想出租了违约的应当按照违约条款规定来进行赔偿。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房屋租赁期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搬出的,承租人除照付租金外,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未约定的,按原租金的百分之十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二条承租人、受转租人使用租赁房屋,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民法典中发生的违约金属于债务吗

  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是产生债的原因之一,所以因合同违约而产生的违约金属于债务,违约方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门面押金不退,还要给违约金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押金是具有定金性质的,而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同时主张的,所以门店的押金不退还的,不能再主张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拖欠房租违约金按什么标准收取的相关知识,一般在签订租房协议的时候,是会对这方面进行约定的,往往是事关到押金退还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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