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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补偿是否为夫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30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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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拆迁补偿也可以作为夫妻双方的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但仍要就具体案件进行分析审理。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更多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是否为夫妻”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宅基地拆迁补偿是否为夫妻

  宅基地拆迁款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宅基地自建房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则不是。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农村农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支付给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分配比例一般不得低于80℅。

  三、补偿费用的处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二)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三)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一)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二)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三)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是否为夫妻”相关方面的知识。如果宅基地拆迁补偿为婚前一方的财产,则不能成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要求分割。如果还有不明白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帮助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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