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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怎么走流程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1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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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人们受到伤害,情况比较严重的,是需要去进行伤残鉴定的,那么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怎么走流程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怎么走流程的

  做伤残鉴定如果属于司法鉴定只需要提供相关病历即可,如果属于工伤鉴定需要工伤决定书、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伤病情材料原件。

  做伤残鉴定流程:

  当事人痊愈出院,准备鉴定材料;

  携带材料向鉴定机构提出伤残鉴定申请;

  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二、受伤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

  一般要求在治疗终结后前往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即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于伤情严重的,在出院三个月之后进行伤残鉴定。

  三、伤残鉴定时间规定

  根据具体伤情不一样的时间限制,一般是出院后,特殊的伤情例如骨折需要六个月。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还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通过交警机关委托鉴定的,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1年。鉴定应该在治疗终结后鉴定。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权利的期限自受伤之日起不能超过一年,鉴定无明确的期限限制,但鉴定期间越长对伤者本人越不利。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怎么走流程的的相关知识,当事人进行伤残鉴定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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