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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抗诉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09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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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诉讼关系而言,往往是非常复杂的,很多时候当事人对审判结果不服,往往会申请上诉,那么民事案件抗诉期限?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事案件抗诉期限

  抗诉无期限的限制。因为那是检察院的事情随时发现错案随时都可以提出让人民法院改正。

  2012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彻底颠覆了此前申请检察院抗诉的程序。在新民诉法,案件当事人已经无法同时向法院和检察院申诉,以达到两边通吃的目的。新民诉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二、民法典中的抗辩权有哪些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先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履行抗辩权。

  相关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在现代民法中,学者对抗辩权有不同的定义。民法学者洪逊欣先生认为,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尤其是拒绝请求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

  抗辩权广义上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狭义上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三、民事案件福建省律师收费标准

  (一)一审阶段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二)二审代阶段

  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三)再审(申诉)阶段

  1、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仲裁案件福建省律师收费标准: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执行案件福建省律师收费标准: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案件抗诉期限的相关知识,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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