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怎样提出执行异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26 10:22
人浏览

  一、怎样提出执行异议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若认为执行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一旦提交书面异议,人民法院有义务在收到异议后的十五日内进行审查。

  (1)如果异议的理由成立,人民法院将裁定撤销或改正执行行为;

  (2)若理由不成立,则会裁定驳回异议。

  3.对于裁定结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如有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必备异议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异议人在提出执行异议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内应明确列出具体的异议或复议请求、相关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申请书还需附上以下必备材料:

  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用以确认异议人的身份和资格;

  2.相关证据材料,用以支持异议人的主张和请求;

  3.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人民法院与异议人进行沟通和联系。

  三、执行异议提出期限

  对于执行异议的提出,存在明确的期限要求: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若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提出异议的,必须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情况,不受此期限限制。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也需要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如果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那么案外人应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异议。

  3.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执行员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

  (1)如果异议理由不成立,执行员将予以驳回;

  (2)如果理由成立,需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

  (3)如果执行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处理。

  (4)除案外人外,执行员在执行本院或上级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如果发现确有错误,也应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或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法院批准。

  以上是对执行异议提出方式、必备材料和提出期限的详细介绍。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对执行异议还有疑问吗?欢迎留言提问,法律快车律师将为您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