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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06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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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债权债务关系,往往会涉及到保证人,很多时候针对抗辩权会产生纠纷,那么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吗

  依照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保证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先后享有两项重要权利:一是抗辩权,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保证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二是追偿权,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理由如下:

  (一)保证人的追偿权是独立于抗辩权之外的一项权利。《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九十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并未将追偿权的享有与抗辩权的行使相挂钩。保证人只要承担了保证责任,即应享有追偿权。若否定保证人在放弃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情况下的追偿权,一则于法无据;二则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甚至剥夺保证人的追偿权,对其不公平。

  (二)保证人放弃抗辩权,乃是对自己权利的自由处分,与债务人无涉,司法者不应干预。

  (三)保证人的追偿权是一种代位求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取代债权人的地位而行使债权人的原债权,实质上是债权人债权的法定转移。

  无论保证人是行使还是放弃抗辩权,其承担保证责任后,均可代债权人之位行使原债权。换言之,即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

  第二种意见认为,保证人在放弃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不应享有追偿权。

  理由如下:

  (一)学界通常把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无过错(或称无过失)列为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条件(或称成立要件)之一。

  保证人放弃抗辩权而径行承担保证责任,即属于有过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若有过错,则无追偿权。

  (二)保证人因放弃抗辩权而丧失追偿权,乃为自己的过错而负责,并无不公。

  (三)保证人放弃抗辩权后,若仍享有追偿权,则往往会损害债务人利益。

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

  二、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的情况

  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

  债务人的住所发生变更,在地点上,这种变更包括国内的迁移,也包括由国内向国外的迁移;在时间上,这种变更发生在保证合同签订以后,如果债务人的住所在保证合同签订以前就已经变更,应当认为债权人愿意承担债务人住所变更可能引起的不利后果。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重大困难一词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需要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利用其自由裁量权加以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中将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明确为重大困难,无财产可供执行是发生重大困难的必要条件,如果债务人虽远迁国外但其在国内有财产且容易执行,那么保证人仍享有先诉抗辩权。反之没有财产在国内就不能享有。笔者认为这一解释不排斥在实务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重大困难情形,需要法官根据一般保证及先诉抗辩权的立法原意及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表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已成定局,如果允许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则对债权人明显不公。同时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即进入破产程序,其他民事执行程序被中止,债权人无法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不具备先诉抗辩权行使的必要条件。

  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一项民事权利,因此,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抛弃。抛弃可以在订立合同时载明放弃先诉抗辩权,也可以在订立合同后明确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对于抛弃的方式,国外一些相关法律规定明示或默示都可以,我国法律只承认保证人以书面方式抛弃。保证人一旦以书面方式放弃先诉抗辩权,即不能再行使此项权利。如果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保证人未拒绝而为清偿义务,应视为放弃了先诉抗辩权,不能事后以抗辩权为由请求返还。

  三、一般保证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吗

  先诉抗辩权也称“先诉利益”或“顺序利益”,是指在一般保证中,如果债权人没有先向主债务人进行追诉而直接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时,保证人享有的拒绝履行的抗辩权。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确立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该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先诉抗辩权对于维护一般保证人的权益极为重要。

  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一)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

  (二)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先诉抗辩权既可以在诉讼或者仲裁之前、诉讼或者仲裁的过程中或者强制执行程序中行使;

  (三)先诉抗辩权只能是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才能由保证人行使;

  (四)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时间,其功能在于防御和阻却,暂时停止或延缓主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并不能否认或者消灭债权人的权利和保证人的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吗的相关知识,无论保证人是行使还是放弃抗辩权,其承担保证责任后,均可代债权人之位行使原债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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