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法院审判的每一个案件都不是没有人提出再审的情况,那么民事诉讼不服一审裁定怎么办?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是多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事诉讼不服一审裁定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
(一)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二)上诉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140条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对管辖有异议、驳回起诉三种情形。
二、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也就是说,一般的抚养费起诉,在立案后六个月内会判决,如果有特殊情况经过批准会延长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内就会判决。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也就是说起诉后,可以先向法院申请让被申请方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三、民事一审判决不服上诉二审时间
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在收到判决书后的15天内提起上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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