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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6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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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诉讼程序而言,很多案件都是可以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一般简易程序耗费时间较短,那么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四十五日。法律关于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规定为:一审普通程序需要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需要四十五日;二审审理的时间是三个月。法律规定用不同的审理程序时间限制也不同。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

  二、行政诉讼中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一)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二)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计算。

  三、行政诉讼的简易程序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与民事简易程序部分相似,包括独任审判,举证期可以当事人协商,除判决书等文书可口头送达,必要时人民法院可将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由基层法院审理不同,行政诉讼的建议程序对法院级别没有要求,审理期限为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天之内,可当庭宣判可定期宣判。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第八十四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第十章附则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的相关知识,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四十五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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