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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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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0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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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大家都知道,检察院立案侦查是有期限的,那么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期限是多久?法律对立案侦查界定的规定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检察院立案侦查期限是多长时间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根据第二百二十二条到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侦查羁押期限最多可以延长4个月。

检察院立案侦查期限

  二、法律对立案侦查界定的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对立案侦查界定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

  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有犯罪事实存在。

  (二)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或者自首的材料,应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控告人、检举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如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应予受理的,应在7日内立案;认为不应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并说明理由。

  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

  三、公安机关工作流程立案侦查有哪些环节?

  (一)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二)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三)处理

  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

  综上所述,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期限是多久?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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