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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法定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09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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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知识产权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宝贵的心血,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权利,也会有无效的时候。那么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法定时间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法定时间

  无效宣告请求提出期限是自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有哪些理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况之一:

  (一)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二)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三)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新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

  (四)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没有经过保密审查即向外国申请专利;等等

  三、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法定时间是专利授权后多外?

  《专利法》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无效宣告请求提出期限是自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间。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法定时间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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