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拆迁补偿纠纷是否为行政诉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15 11:51
人浏览

  当行政机关的行为侵害到了公民的权力时,公民有权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那么拆迁补偿纠纷是否为行政诉讼?就拆迁补偿纠纷如何提请行政诉讼?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拆迁补偿纠纷是否为行政诉讼

  是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就拆迁补偿纠纷如何提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区(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我们的理解是,这一权利是对被征收人个体而言,无论是基于公共利益的房屋征收(房屋拆迁)还是旧城改造,被征收人都可以在法定时间被提起。按照《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该行政行为的两个月内提出,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自知道该行政行为的三个月内提出。至于是要提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一般来讲被征收人是有选择权的。当然,区县政府在进行房屋征收公告时应该告知被征收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期限。

  由此可见,老百姓面对征地拆迁时,不要激动和冲动,要冷静。要对比周围房屋市场价格、了解政府拆迁政策、仔细推敲拆迁评估方案等。针对政府不法拆迁行为,老百姓也要学会利用拆迁维权获取最大利益,总之不能蛮干硬干,要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

  三、拆迁补偿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律师收费根据委托事项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所影响,一般民商法律服务标准是如下:

  拆迁补偿纠纷律师收费标一审阶段:

  (一)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二)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三)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四)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五)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六)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拆迁补偿纠纷律师收费标二审代理阶段:

  (一)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二)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三)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再审(申诉)阶段

  (一)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二)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拆迁补偿协议纠纷是属于行政诉讼,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拆迁补偿纠纷是否为行政诉讼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