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的员工来说,公司的员工有时候会存在一个跳槽的可能性,如果员工跳槽的话,有些会跳槽到有竞争关系的一个公司,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往往会给公司带来一个比较大的影响。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竞业补偿金赔偿标准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竞业补偿金赔偿标准
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二、竞业限制补偿金最低金额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由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法律法规并未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最低数额;如双方未约定补偿金,劳动者又履行了竞业限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劳动者可要求按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三、竞业补偿金给几个月的
竞业补偿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综上所述可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竞业补偿金数额需要由双方进行协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竞业补偿金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