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解决纠纷是有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理的。那么处理纠纷的叫什么部门?仲裁庭必须在多长的时间限制内处理完纠纷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处理纠纷的叫什么部门
规模较大的公司一般都设有专门处理法律事务的法务部或者法规处,但有些单位也将其与办公室合并为一个部门,有专人负责法律,也有的单位聘请兼职法律顾问,而无常设法律部门。
二、此外,仲裁庭必须在多长的时间限制内处理完纠纷呢
根据《劳动法》第82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2条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0条、第34条、第43条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分别是:
(一)对于职工一方当事人在30人以下的劳动争议案件,其处理时效按《劳动法》第82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这里所说的“收到仲裁申请”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后,经过审查作受理和不予受理的决定等过程。也就是说,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案件之日起60日内结束,因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二)对于职工一方当事人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案件之日起1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
(三)仲裁庭再次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即仲裁委员会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发现确有错误,决定另行组成仲裁庭重新处理的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 30日内结束。
三、处理纠纷时需要的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合同关系及相关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借款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借款合同。
2、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抵押物登记情况的证据;
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保证合同或保证函等证据;
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质押合同、质押动产或质押权利凭证交付的证据,以依法应进行出质登记的财产权利出质的,还应提交出质登记的证据。
(三)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证明贷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已向借款人提供合同项下借款的凭证,如借款借据等。
2、证明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如银行进帐单、现金缴款单等。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及计算明细
1、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和利息数额的计算清算,包括:
(1)借款人还本付息情况的明细清单、
(2)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
(3)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应注明计息时段及适用的利率标准)。
2、对支持诉讼请求的约定和法定依据作出说明。
对于解决纠纷的部门也是十分多的,在解决纠纷时,要用法律的手段解决。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处理纠纷的叫什么部门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